~終於來到故事的後半段了~

 

六  想跟小葳說的話

唯一可以證明我還活著的
就是
對你的思念
和思念的痛苦


去年聖誕節那天,認識你剛好滿一個月。

我特地打了兩只戒指,上頭分別刻著你我的名字,還有一句共同的話:
永恆的愛戀。

那天我故意戴上兩只戒指,很故意的讓你握著手,讓你發現我手上的戒指。你驚訝的發現我有戒指,吃醋的說:
「為什麼你有我沒有?」
『這不是嗎?』調皮的,我拔下另一只,套在你的手指上。
『你是我的了。』

然後我們相視而笑。
知道嗎,那一刻,我以為我已經擁有了全世界。

※因為,你就是我的全世界。

記得好幾次,我為了可以提早在星期五晚上六點放榮譽提早假,努力搶公差做,累積了二十個小時,湊足了二十點,我才能從原來的週六上午八點,提前一天晚上去找你。

軍校的星期三可以外宿,有好幾次你在電話裡說你好想見我,我騎著機車,從受訓的地方,中壢,一路殺到台北,見了面,又騎回中壢。

你說我是傻瓜,我不想否認,也沒必要否認。

※為了你,我願意。當一輩子疼你、愛你的傻瓜。

有時候我難得回家陪伴爸、媽,前腳剛踏進家門,就收到你的電話。

你說你想我。

我看著爸媽,抱歉的笑了笑,打聲招呼,又離開家,直奔有你的台北。我想我真的是個傻瓜,愛你的傻瓜。

在我休假你上班的日子裡,我可以整天在西門町晃蕩,或者是一個人抽著煙,想著你,等著你。

記得第一次吻你,是在頂樓的樓梯間,我們緊靠著,聽著彼此的呼吸,交換著彼此的依戀,訴說著無關緊要卻濃濃膩膩的心情。

記得有一次我特別訂了一大束香水百合,配著玫瑰花,請花店送到你上班的地方;我在門口等著你下班,等著你因為抱著一大束花而顯的嬌小的向我跑來,等著要看見你眼裡的歡笑和感動,等著證明,我,真的好愛、好愛、好愛你。

我總是拼了命記住每一個畫面,每一次對話,你的每一個笑容和每一個表情。那是我在部隊裡、學校裡最棒的精神食糧,也是我生命的泉源和動力。心情不好,只要想想你的笑容,我就可以看見心中的太陽高高掛起;快樂的時候,我恨不得立刻飛到你身邊,和你一起分享我的愉快。

※我好想、好想、好想陪在你身旁。可是,我。。。。。。

我試著在第二次分手後和你聯絡,但是你不肯接我的電話。
於是我拿著我的心情,我的日記,我的愛戀,請你的同事轉達給你。

你的同事們看了我的日記,很感動;她們說,要我改追她們好了。
可是,我的心裡只有你。

而,日記,是我最後的,希望。


寫日記
不是為了挽回你
而是
為了
在我們白頭偕老的時候
有個美麗的愛情故事
可以讓我們再次熱淚盈眶
重拾感動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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