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的時候,排上有個伙房弟兄,三千公尺可以跑十三分以內。

他有八個兄弟姊妹,上面有個哥哥、姊姊,都在外頭工作,下面有六個妹妹,其中有四個沒有報戶口。他們兄弟姊妹的父親都不太一樣,不過都在牢裡蹲過,吸過毒,媽媽則是酗酒。

兩個兄姐都在外面上班,從來就沒拿錢回家。

我告訴他,「等你退伍了在外面工作,一樣先照顧好你自己,真的有餘力,你才回家幫忙。」

 

他比我晚半年進部隊,卻比我早三個月退伍。理由是,「憂鬱症」。他自殘好幾次,除非我背值星,否則他經常會因為心情不好缺席各種出操、點名、集合。

他姊姊偶爾會來部隊探望他,幫他塗指甲、修頭髮,幾個跟排長比較熟的弟兄都看得出來,他喜歡排長。

 

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他是新竹人,而我退伍之後到了新竹工作,總會想要在路上尋找他的身影,想知道他是不是找到工作,日子是不是過得去。

 

有一次跟他在彰化火車站等火車,我剛好看完一本書,他問我:「班長那書好看嗎?」

我點點頭,隨手遞過去,「給你。」

他嚇了一跳,「為什麼要給我,這不是你的書嗎?」

「這書的價值,在於有多少人讀過它,並且得到啟發,而不是被誰擁有。等你看完了,你也跟我一樣,送給你想送的人就對了。」

 

他陷入沉思,我也沒再跟他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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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剛好兩堂課之間的空檔,接到母親的電話。

「你爸被派出所拘提了,好像是之前被告侵佔的事情。」

「嗯。」這是意料中的事情了。

母親要我撥電話給伯父,請他們幫忙繳保證金,我拒絕了。

 

作為一個父親,他有自己的考量,然後做出選擇。

當這個選擇不被身邊所有人認同,而且又傷害到所有一路支持他的人,他自然得為這樣的選擇做出承擔。

當他寧願犧牲親人的信用來保全自己的信用,當承諾總是落空,家人朋友的信任與支持,都成為愚蠢,結局就已經註定了。

 

做錯事就該承擔後果,更何況,我們身旁這些親人,沒做錯事情也一樣承擔著他惹來的錯。

最後母親問我過的怎麼樣,我說,「勉強。」

然後她哽咽了。

 

儘管三十幾年的婚姻口角不斷,也經常冷戰,但母親始終守著父親。

即使我費盡苦心要她自己出來工作或是獲得經濟上的獨立,她還是堅持著。

對錯早就不在考慮的範疇內了,只是這樣的堅持,代價很大,結局很悲傷。而我這個做兒子的,用十幾年最好的青春,希望可以拉回父親,也枉費了。

往後的不知道還有多少年,也依然,得繼續為著沈重的負擔,咬牙苦撐。

只有走過類似人生的人,會懂得我眼中的堅強和臉上的笑容,其實是因為經歷了許多的痛和背負著放不下的沈重。

 

很多朋友羨慕我,走在自己喜愛的道路上。

其實,如果不是這樣,我可能沒辦法走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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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記得和那位弟兄說過的話,「先照顧好你自己,等你有餘力了,再幫家裡,否則,你回去幫忙,只是一起死。多一個人死,不如多活一個人。」

有時候選擇其實沒那麼難,尤其當你沒什麼選擇的時候。

有時候,什麼都不做,就是最好的作法。

當然,除此之外,該做的還是得做。

又得麻煩大家了。人情債,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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