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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卻已經忘了。
大二下學期末,和室友兩人在雨中辦完了休學和離校手續,茫茫然的,回到宿舍,看到另一位室友,正好拿著休學申請書要走出去。我們三人相視而笑,這,為了做好兄弟,也犧牲的太大了。 一個星期後,三人約在台北館前路上的麥當勞,看著路過的漂亮女孩,聊著未來。那時候,誰知道未來是什麼? 終於,過完暑假,還是回到了學校,繼續著更艱苦的重修學分路程。一週本來只有兩堂的實驗課,因為重修,變成三堂、甚至四堂課。實驗課,一學分,下午兩點進實驗室,晚上九點離開是常態。 終於,過了三個月,一個人上學,一個人跑圖書館,待到圖書館關門,然後又一個人回到外面租屋的地方。一整天,對話只剩下『早』、『老闆,一籠小籠包』、『老闆,雞腿便當』、『謝謝』。
終於,還是回到吉他社,開始訂下目標,要參加民歌比賽。第一次比賽,拿到個人組第三名、團體組第二名、團體組最佳默契獎。然後在幾個月後,拿到生平第一次的個人組冠軍,最佳演奏獎。 然後,也到民歌餐廳去駐唱了。那陣子,為了練歌,期中考可以只寫名字就離開,有時候連考卷上都是自己填的詞、寫的詩。 得獎的剎那,確實很棒,不過,對我而言,還好而已;在餐廳唱歌,被聽眾鼓掌認同,很棒,有一點點感動。在樂器行教琴,讓三個輟學的高中學地,開始懂得什麼才是應該去追求的、並且終於知道自己應該要做什麼,這給我的感動,更棒。 好久,沒有這種感動和狂熱了。有多久,我沒有真心的大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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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許不是什麼大新聞,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陳珊妮的部落格 許多現在的年輕人,認識陳珊妮,多半是因為超級偶像這個節目吧?但對六年級來說,卻是另類音樂的主流,黃品源唱過的「路邊一支草」,謝霆鋒的「香水」、林曉培的「煩」,這些其實都出自她的創作。 我不住台北,所以難得上台北,也很難得的在大安森林公園,碰巧遇上陳珊妮的演唱會,便從頭聽到尾。那時的陳珊妮,雖然很酷,卻有著創作才女的氣質,有著不妥協的堅持,卻也有親和的一面。
「又被忽略」這首歌,她告訴大家,是因為泡泡麵吃的時候,因為同時忙著其他事情,吃了幾口才發現,上面漂滿了螞蟻。於是,按著消費者服務專線撥過去,對方居然要求她把包裝寄回,廠商會寄一碗補給她。 其實很多情歌,背後的動機,跟愛情無關。李敖大師寫的「忘了我是誰」,只是因為管理員跟他凹一首詩,便隨手寫給對方。
Anyway,很久沒聽到她的作品了,裡頭還有我很喜歡的「離別曲」,一定得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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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提到了行車三個「必要守則」: 搞懂別人、讓別人搞懂自己、保持安全距離。 現在,來談談應用。 |
許多車輛的擦撞意外,其實都是人為的。 搶紅綠燈、闖紅燈,一方面是你不遵守法規,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你完全不符我提到的三點守則。你以為大家都會等你,卻沒意料到,別人也趕著,一轉綠燈就趕快衝出去;大家都認為你看到紅燈(黃燈)會停了,你卻沒有停。這時,自然不用提什麼安全距離了。 那些車燈壞了、閃光燈壞了、不定時檢查三油三水(有些車可能會是四油三水。。。不等)、沒注意車胎紋路已經磨平、車窗內側總吊了一大堆有的沒的吊飾、擺了一大堆滾來滾去的物品等等,這些會讓自己分心、造成行車狀況的因素,都是駕駛人自己的責任。 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傾盆大雨,經驗老到的駕駛,會打開閃光開關,同時慢慢減慢車速,這是提醒周遭車輛『你』的位置,如果周遭的車都這樣做,也可以『讓你搞懂』別人的位置,接下來,就是別亂超車、別超速,保持安全距離。 曾經有兩次在北上過了泰安收費站後,那又長又陡的爬坡路段,遇到過引擎過熱而冒出濃煙的大型貨車。當下,還沒進入濃煙時,我便打開閃光開關,略略減慢速度,穩穩的開過濃煙路段。 談談下班時塞車,很多汽車喜歡往機車道鑽;然後一路超車前行到紅綠燈,直到開不動為止(前面也塞滿車了)。一等綠燈亮了,又準備往左鑽回汽車道。對機車族來說,這是非常可惡的行為;從統計機率學來看,如果所有的車都在自己車道上行進或是停車,比起往右切機車道、又從機車道左切回汽車道,發生碰撞、擦撞的機率絕對低上許多。 為了一己之私,而增加車禍發生的風險,更侵犯到機車騎士的權益,自私、可惡、短視。
高速公路上,前方突然出現大塞車,我通常會開始輕踩煞車,一下、兩下、三下、四下,一面減速,一面用後方的煞車燈提醒後車減速;另一種作法,直接打開閃光裝置,也是可以的。高速行進中煞車,請務必看一下後視鏡,留意後車是否跟的太緊。 高速公路上,看見附近有車輛不斷偏向一邊,我通常都會假設對方開累了,正在打瞌睡,大部分時刻,我會儘快避開,偶爾,則是小心的開到附近(請仍然保持安全應變距離),送對方幾個喇叭。(但是不建議這麼做,有些人受到驚嚇,可是會驚慌失措的。) 有個笑話,一個媽媽開著車在大雨中行進,開到了彎道處,卻沒注意要轉彎,這位媽媽看著即將撞上的大樹,不但沒踩煞車,反而一直按喇叭,一面大喊:「快閃開啊,你這個笨~~樹!!」
許多人開車,很喜歡開快車,在車陣中鑽來鑽去,好像在秀技術一般,其實,那是很幼稚的。行車其實就是人類移動的手段,當然,許多人把開快車當做是一種刺激、發洩,甚至享受速度的快感。但是,「民主」的精神,除了「自由」,還包括「尊重別人的自由」。 許多人車上載著乘客,一樣飛來飛去,甩的後座乘客既暈又吐,這,也是一種幼稚。尊重乘客的感受是很重要的,以我開車的習慣,寧願慢、寧願穩、寧願早出門、寧願遲到(務必先去電告知對方),也不願意快。所以每次我開車,通常一回到公司,車上的人早就睡成一片了。 我提到的三點守則,還有許多可以應用的。
綠燈了,請你還是先左右看一下,了解左右車輛的意圖,再往前開;經過住宅區、學校,請放慢速度,儘量開在內側,因為外側,可能會有居民的活動,會有小孩、寵物,學校附近更會有許多打掃的學生、接送的家長、走路上下學的學生等等。 路上如果有顛簸裝置,或是請你放慢速的標誌、號誌(閃黃燈),也真的請你放慢速度,因為,這些地方會設置這些東西,一定有他的道理。
遇到完全不遵守這三個守則的駕駛人,請避而遠之,必要時,請撥打警廣路況通報電話0800-000-123,請對方轉達給國道警察,那輛車(車號)在高速公路上飆車、蛇行、酒醉駕車等等。 有些大卡車會故意「逼車」,靠近你車屁股,還開遠燈閃你;我有聽說過同事,故意重踩煞車嚇對方,不過,我還是比較建議你讓路給對方。 進了小巷子,特別是剛好只能容納一輛、兩輛車的小巷子,許多人會選擇在行進間會車,雖然放慢速度,但還是很驚險。其實,一方如果願意完全停下車來,雙方的整體車行速度反而會比較快,而且更加安全。 其他的,就請大家仔細去思考、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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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的時候,跟社團的兩位同學,為了隔天要去新竹縣內灣玩,而先去探路。另兩位共乘的同學騎在前面,我一路跟著,剛過了竹東市區,上了坡過了竹東高中,看見一台計程車開在我們前方。 計程車車速沒變的情況下,從內側車道偏往外車道。騎在前面的同學們自然而然的想要超車,便稍微加速往前,就在機車剛好位在計程車的左側時,計程車居然左轉了。 在那種情況下,誰都沒辦法反應過來,機車撞了上去,側滑在地上。 那位司機趕緊停車、打出左轉方向燈,才開車門下來。劈口就罵我們不會騎車,還說他開車開了二十年,一定是我們的錯,不是他的錯。 我心裡想,開了二十年車還這樣開車,你真是白活了。因為當時很單純,加上另兩位同學他們後面的行程很緊湊,便沒跟對方計較了。牽起倒在地上的機車,又趕緊繼續我們的探路行程。 事隔多年,我一直對這件事情耿耿於懷,常常思考著,當時應該怎麼做會比較好。我想,「報警」,也許是個選項,但是當時的時間不允許。但是就算報警,大概也會被簡單的處理掉了;更何況,警察到的時候,他會看到司機有打方向燈,而我同學們的機車確實騎到內車道上,撞上對方。
也許我可以作證,但是,警方會採用雙方的證詞,最後的重點絕對不在誰對誰錯,而是,「如何讓雙方都各退一步,回到正常的生活步調」這件事情。
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必須經常在路上奔走;以前的業務工作,客戶拜訪、貨物運送,加上處理公司司機車禍擦撞、翻車等等經驗告訴我,除了交通法規、除了開車技術,還有更重要的東西。 那就是,行車安全的『觀念』。
我提三個觀念,簡單、直接、易懂。
一、隨時注意行車四周環境、搞懂周遭人車的意圖。 二、讓別人清楚知道,你的意圖。 三、保持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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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點,很多人開車、騎車都不看後視鏡的。相對上,這是比較危險的。但你一定看過路上很多媽媽騎機車,後視鏡是朝天的;很多小帥哥、小靓妹,後視鏡是拿來擠青春痘、化口紅的。後視鏡可以幫你注意左後方、右後方的行車狀況。 可以的話,每隔幾分鐘就更新一下你腦海裡,你自己的車,跟周遭車輛間的關係畫面圖。
開車有一定經驗的人,應該都會去注意周遭環境的變化,後方車輛加速靠近,應該是想超車;前方外車道車子逐漸減慢速度,可能前方有紅綠燈、要靠邊停、找停車位,或是有測速照相機。 搞懂你四周人、車、事物的意圖和狀況,弄清楚他們的下一步,可以避免許多不必要的、因誤會、因為沒有注意,而造成的擦撞、碰撞。 第二點,你要搞懂周遭的人、車意圖,同理,你也得讓周圍的人搞懂,「你」,下一步要做什麼。很多人,左前輪都已經跨到你車頭前方了,才開始打方向燈;更有許多人已經習慣,車身先往左(右)靠了,才打開方向燈,其實,閃光燈應該提早打開來,給周圍的人足夠的時間來判斷你的意向。 只按照自己的習慣和意思在路上開車、騎車,不管他人是否弄懂你的開車習慣與作法,是非常自私的。每次看到那些在車陣中亂鑽、左撇右撇甩來甩去的汽機車,心底總會想,「不是你技術好,是別人願意容忍你、有在注意你、小心你,否則,你早就掛點了。」 所以,想左轉、想右轉、想超車、想路邊停車,請各位,早點打方向燈,適當的提早減慢速度(不要突然煞車),必要的按喇叭提醒別人注意,這些都是你應該要做的動作。 第三點,安全距離。很老掉牙,卻是保命的護符。高速公路也好,路上也好,適當的距離,可以給你『充分、足夠的應變時間』,因為,你永遠不知道,車子何時會爆胎,天上何時會掉下東西,小孩何時會衝出來,小貓啥時會跳出來。 適當的距離,可以給你足夠的時間採取閃避動作,就算閃不開,也可以讓你爭取更多的時間減低速度,降低屆時造成碰撞時,所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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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很簡單的三個原則,卻是很重要的開車觀念。 知道別人要做什麼、讓別人知道你要做什麼,然後,永遠保持安全距離。
願大家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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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小學四年級時,全家人到位在嘉義縣朴子的大姨媽家玩。抵達的時候已經晚上六點多,兩家人吃完飯,我就和弟弟、兩位表哥到他們家門前的空地上打球。 打著打著,球漏掉了,跑遠了,我便追了上去,哪知道球還挺會跑的,沿著水泥地面一路滾到大馬路,又越過馬路,最後掉在馬路對邊的大排水溝裡。我跳下乾涸的大排水溝撿起球,爬了上來;排水溝再過去是一片農田,側面有一間小廟,小廟的斜對面有棟獨立的民宅,門前搭了個棚子,好像正在辦喪事,我看了一眼,一面往回走,卻好像被甚麼東西拌了一下,差點就摔跤了;轉過頭去看,卻沒看到甚麼東西;雖然是夜裡了,不過馬路邊的路燈剛好就在一旁,我想了一下,也没管那麼多,拿著球就跑回去繼續打球了。 當天晚上一直在大姨媽家裡待到九點半才離開,回到家,洗完澡也就上床睡了。 沒想到當晚卻做了個噩夢。 我夢見我回到表哥家前面的空地上,四週明明很暗,卻又看的一清二楚;兩邊的樹木看起來比平常更大,房子卻變的舊舊的、小了些,又有些模糊。我糊里糊塗的往馬路走,走著走著,看到了先前撿球時看到的那間廟。廟前多了兩個紅紅的大燈籠,門卻關上了。到了廟前,我又想到今天看到的那戶人家,我望向對街,民宅不見了,只有一間小木屋,很簡陋的那種木屋,不知怎的,我竟然走了過去。 門半開著,我不知道哪裡借來的膽,竟然跨了進去。 一開始的好奇心,完全壓過我應該有的害怕,我竟然看得仔仔細細的,一直到現在,我都還記得看到的東西。 房間裡只有一張桌子,四角型的木桌,桌上有一個鍋子,裡面放了一大塊豬肉,鍋子旁邊放了一把菜刀,然後我感覺到有東西在動;我這時才注意到,豬肉上繫著一條細細的紅線,沿著紅線往上看,是一團說不清楚的東西。 像是一團灰灰的霧,依稀可以看到人的五官,毫無表情的看著我。紅線直接穿進那團霧裡頭,就這樣飄啊飄的,看著我。 我大叫一聲,可是竟然聽不到自己的叫聲。奪門而出,我拼命的跑啊跑啊,只記得跑得好累好累,全身都出了汗,然後突然跌了一跤,最後的印象,就是我摔進大排水溝裡頭。 我嚇醒了。 醒來時,我跌落在兩張床的中間。一旁的弟弟依舊熟睡著,而我,則是滿身汗。 過了好幾年,有一次過年偶爾跟表哥提到這件事情,他嚇了一大跳;我看著他不可置信的表情,問他怎麼回事。 他說,我看到一塊肉,旁邊放了把菜刀,在一間簡陋的小木屋內,這正好是一個字: 俞。 表哥告訴我,那戶辦喪事的人家,就姓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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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我大學最後一年,為了準備研究所考試,在暑假到了台北上補習班,晚上就借住在天母的叔父家中。 那次老師上的晚了,過了十點半;叔父剛好出國去,請奶奶從南部上來幫他照顧家中的寵物,一隻黃金獵犬,三隻九官鳥,一池塘的魚(我還記得,有隻鯉魚叫作王太太,因為是鄰居王太太送給叔父的),還有爬滿欄杆的軟枝黃蟬(這個是植物,不是真的蟬)。 到了叔父家前面,慘了,奶奶早就寢了;叔父家沒有門鈴,撥了十幾通電話進去,奶奶應當是睡熟了,沒接。 只好摸摸鼻子,又跨上機車,往中山北路走。找了家旅館,按著招牌上的電話撥過去。 「請問,還有房間嗎?"」 「有。"」 付了錢,登記完,拿了鑰匙,老闆娘引著我走向房間。也許因為晚了,走廊上的燈只開了一邊;空氣中的霉臭味,混合著空調充斥著整個空間。我捏了捏鼻子,忍住想打噴嚏的感覺。 「喀嚓!」 推開房門,老闆娘丟下我,和門把上的鑰匙,用比引導我到房間時快兩倍的步伐離開。我搖搖頭,硬著頭皮推開門,側著身子走進去。這是長輩們說的,住旅館,切切不可正面大辣辣的走進去;萬一裡頭有些甚麼東西,會侵犯到對方。平常我是挺不信這些東西的,可是,必要的時候,其實忍不住還是會聽聽,照著走。 放下書包,二話不說,打開所有大燈、小燈、廁所燈、化妝燈,打開電視,衝進浴室,劈哩啪啦的西啦嘩啦的,簡單洗完。 跳上床,拿起遙控器,轉啊轉的;想說,看個新聞,轉到TVBS,哪知道主播還沒講完一句話,"啪",自動轉台,好死不死,鬼片。我很少看鬼片,除非是別人一起看電視,否則,我認為拿那些片子來嚇自己是很沒營養的事情。 按了搖控器上的快速來回鍵,繼續看我的新聞,心想,可能隔壁寢室剛好有人在按吧? 這下子總算正常了,看著看著也累了,拉上被,關上大燈,只留盞化妝燈,關上電視。 哪知道心臟突然猛力一跳。 我嚇了一大跳,坐了起來。摸了自己的眼鏡,看看四周,一切如常。怎麼說,我也是個正常人,不是甚麼通靈之類的人;雖然常常會作預知夢,也常常會有特殊的靈感,偶爾會猜對一些事情的發展,不過,對於那種靈異界的感應,我算是遲鈍到家的。 不管了,打開旅館給的礦泉水,吞了一口,又繼續睡覺。 總算沒有甚麼事情,也許是太累了,沒多久,倦意上來,我也就逐漸入睡。 「啪!」 一陣閃光,把我往夢周公的路上硬拉了回來。電視竟然自己開了。 我心裡犯嘀咕,「馬的,現在是怎樣?」 心下卻開始忐忑不安了。真該死,平常還是聽太多有的沒的了。我馬上找到了搖控器,二話不說又把電視給關了。關之前看了一眼,又是剛剛那部鬼片。 我心想,該不會又是隔壁按到吧? 睡吧,別想太多了,我安慰自己。強迫自己閉上眼,卻還是想著,不會又開了吧? 「啪!」 這次我是真的跳了起來。摸到眼鏡,開了大燈,拉開拉鍊鎖,衝了出去。走廊上不用說,當然沒有半個人。衝到櫃台,門鎖上了,櫃台沒人,只剩下一缸魚,還有幫浦打氣的聲音。 「呼~」我吐了口氣,搖搖頭,走回房間。順道看看隔壁房間,該死,門縫下沒有燈光,也聽不到任何聲響,更不用說電視發出的聲音了。 我只好走進房間,鎖上門。 不知道你有沒有一種感覺,就是電視有打開,即使聲音關掉了,你卻還是感覺得到電視有開著。我直覺也是如此。 「難道,電視其實沒有被我關掉?」 因為念的是電機系,很自然的就用邏輯上的觀念去思考了。 「拔掉電源線總可以了吧?」 我找到電視插頭,二話不說拔掉它。 就我的認知、我的教育,我所知道的一切合理的科學現象,這下子,我總可以好好休息了吧?就算遙控器短路好了,就算電視主機板或是陰極射線管有問題好了,沒有電源驅動,所有的錯誤與巧合,也應該都無法造成了吧! 翻身就睡。心底下安穩多了,自然也就很快的進入夢鄉,直到....................... 「各位聽眾晚安,我是王XX,歡迎收聽今天晚上的XXXX....」 我幾乎是不想再爬起來面對這些了。 雖然我知道,這次換廣播跑出來了,我還是懶得起床了,我投降了,OK? 雖然是這樣想,還是伸出手,關掉床頭櫃上的廣播開關。 「算你狠~」 我還是打開了燈,本來呢,還想來個如法泡製,哪知道,整個床頭櫃的電源系統是一起的。 「罷了~」 當下真的很想拿了行李走人,了不起睡車站。 下意識,還真的走到門口,扭開門把,拉了門就要走出去,誰知道......... 打...不...開... 我急了。 心想撞鬼了,嘴裡阿彌陀佛狂念著,門還是怎麼拉都拉不開,我硬扯,關上門又拉,還是一樣..... 我真的累了。 放過我吧..... 滿身汗,我坐在床沿,電視不閃了,廣播沒聲音了,房裡只剩下自己的喘氣聲,以及窗外馬路上,偶爾呼嘯而過的汽車。 我抓起眼鏡,忍不住笑了。 原來,大門的拉鍊鎖沒解開。 一夜無事到天明,卻是自己嚇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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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笑話不適合未滿十八歲人士觀賞,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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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姐姐如何殺死鰻魚
七歲的小新就如其他同年齡的男孩一樣,只是多了一份好奇。他從其他的男孩口中聽到了許多關於『求愛』的事,並且很想知道『求愛』到底是什麼? 有一天,他向媽媽問了這個問題,他媽媽覺得難以回答,只好叫他找一天晚上躲在客廳窗簾後面,看他姐姐和男朋友做的事,就知道什麼是『求愛』了。 小新就照著他媽媽的話去做,隔天一早,就一五一十把他看到的事情告訴他媽媽。 他說:
姐姐和他男朋友坐著聊了一下午。然後關了大部份的燈光,後來他開始抱著姐姐並且親她。我猜她可有點不舒服,因為她的臉色很奇怪,她的男朋友一定這樣認為,因為他像醫生一樣把手伸進姐姐的襯衫底下去摸姐姐的心跳,只是他沒有醫生做的那麼好,因為他好像摸不到姊姊的心跳。 接著,他也開始覺得不舒服了,因為很快的他們倆人開始喘息而呼吸困難,他的一隻手一定開始發冷,因為他把手放進姊姊的裙子底下。 在這時候,姊姊退到沙發的尾端,我想,他可能開始發燒了,因為她雙手抓著自己的胸口告訴他男朋友說:「我覺得好熱喔!」 最後我終於發現是什麼讓他們不舒服了........一條大鰻魚突然從他的褲子裡跑出來。 它從它的褲子裡跳出來,而且站的直直得,大約有八、九寸長。是真的。然後他用一隻手抓著鰻魚防止他跑掉。 當姊姊看到鰻魚時,她一定覺得非常害怕,因為眼睛睜的好大,嘴巴也張的好大,她大聲驚呼著:「喔! 我的天阿!」一些像那些亂七八糟的話,我真的很想告訴姊姊,我也看過鰻魚,真的沒什麼好怕的! 但是,姊姊突然變的好勇敢,一口咬住鰻魚的頭,想把鰻魚殺掉。 突然之間,她吐掉鰻魚。 我想它咬了姊姊一口。 這時候姊姊的男朋友用雙手緊緊握住鰻魚,而且從口袋裡拿出一個套子,從鰻魚的頭部套進,以防止它再咬人。 接著,姊姊往後躺下並且把腳打開。如此一來,姊姊就可以向剪刀一樣把鰻魚鎖住,而她的男朋友用身體壓在鰻魚的頂端。 鰻魚這時候就陷於被雙方夾攻的困境中了。 姊姊開始呻吟並開始尖叫,而她的男朋友幾乎把沙發弄倒了。 我猜他們倆個可能想用擠壓的方式把鰻魚殺死。 再過一陣子,他們停止了動作而且大大的嘆了一口氣。她的男朋友坐起來確認他們已經把鰻魚殺死了。 我知道它已經死了,因為它軟綿綿的掛在那邊。 姊姊和他男朋友雖然因為剛剛戰鬥完有點累,可是他們仍然繼續求愛。他又抱著姊姊並且親他。 天阿!那只鰻魚竟然還沒有死!它又跳出來直直得站在那裡,並開始準備戰鬥。 我猜鰻魚大概像貓一樣,它們一定有九條命。 這個時候,姊姊跳起來用坐的方式把鰻魚殺掉。大約經過了三五分的掙扎之後,他們終於把鰻魚殺死了。 我知道這次鰻魚一定死了。因為我看到姊姊的男友把鰻魚的皮剝掉,沖到馬桶裡了。 小新的媽媽聽完之後就昏倒了。
無責任評論: 正常來說,那隻鰻魚不只九條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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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愛一點點 歌手:巫啟賢 詞:李敖 曲:巫啟賢
C___________AM________ 不愛那麼多 只愛一點點 Dm7________________Dm/G_____G 別人的愛情像海深我的愛情淺 C___________AM_________ 不愛那麼多 只愛一點點 Dm7________________Dm/G_____C 別人的愛情像天長我的愛情短 Em______________AM_____ 不愛那麼多 只愛一點點 Dm7________F______________G______ 別人眉來又眼去我只偷看你一眼
結束了三天連續假期的忙碌,送同事回到新營,然後返回嘉義。夜已深,人已靜,燈火不再輝煌,我們也一下子,從鼎沸的人潮中掙脫,返回四下的寧靜當中。唯一的聲響,是車子引擎聲音,以及廣播裡,傳出來一首又一首的懷念。
李敖大師,平常在節目上的犀利,總難讓人聯想到溫柔的一面。「只愛一點點」,「忘了我是誰」,這些其實都是他的作品。
忘了我是誰 詞:李敖
Am________G________ 不看你的眼 不看你的眉 Dm7___________E7_______
看了心裡都是你 忘了我是誰
Am________G________ 不看你的眼 不看你的眉
Dm7___________E7_________Am 看的時候心裡跳 看過以後眼淚垂 __D____Am____D_____Am 不看你的眼 不看你的眉 Em_____D______F______E7 不看你也愛上你 忘了我是誰
Dm7____E7 忘了我是誰
只愛一點點,年輕的時候,師長們總是千千萬萬的叮嚀,功課為重,OK,無話可說,只愛一點點,喜歡只要一點點,欣賞只要一點點,剛發芽的情愫,讓它回到泥土裡,讓它繼續沉睡在故作瀟灑的青澀新酒裡。
十幾年後,只愛一點點,是細水長流的溫婉,是淡然,也是另一種灑脫。對現實的不確定感,對經濟的不安定感,常常逼得自己,只能愛一點點,輕輕愛,慢慢愛,悄悄愛;快了,怕破滅,重了,怕受傷,曝光了,怕見光死。
卻沒想到,這樣反而沉重。
放手,與放手一搏之間,只差一個決定;一個決定之間,卻是來回千里的掙扎往返困惑。
才知道,原來,只愛一點點,是因為自身的無法承擔;不愛那麼多,其實,是因為,連分給自己的愛,都 不 夠 多。
所以,只愛一點點。所以,忘了我是誰。 ※本文影音均來自於utube網站,以內嵌語法轉貼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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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最後的機會 我願意永遠給你機會 只要 你願意給你自己 機會 一次就夠了 第二次分手後的第一次見面,是在一個月後。 小葳告訴我,她很後悔。 阿彬只是想玩玩,並不是認真的。 『我是認真的,而且,隨時等著你回來。』 小葳告訴我,她的同事們告訴她,不要再錯過了。 「這是最後一次機會了,我不會再犯錯了。」 我笑了,笑容裡有淚水,淚水裡有歡笑,有包容,也有希望。 『你是我的了。』 再一次,我們相視而笑。 美麗的故事,原本到這裡應該有個美麗的結束。 也許太美麗了,上天嫉妒了。 也許,我和小葳的故事,只能交集到這裡。 又也許,小葳的故事,必須一次又一次的毀滅過去,然後再次尋求一個新的美麗未來。 從學校畢業那天,小葳把她自己當作禮物,送給了我。 從此我相信自己是個有擔當的男子漢,應該要給小葳幸福,真正的、實實在在的幸福。 接下來的一年裡,小葳和我,我和小葳,就像是世界上其他戀人一樣的幸福、快樂。 直到,我發現,小葳,變了。 奇怪的電話,不自然的表情和回答,我看出了一些端倪。 經不起我的再三追問,小葳,我的小葳,又有了新的追求者。 「他是我們玩具部的同事,他對我很好,我們在一起時很快樂。」 『那你跟我在一起時不快樂嗎?』 「也很快樂啊!可是。。。。」 『可是什麼?』 「我想見到你的時候。。。你,總是不在身邊。」 我是個軍人。 保家衛國是我的職責,愛與被愛是我的權利, 但是。。。。 『你,不能離開他嗎?』 「我做不到。」 『你的意思是說,你在等我開口?』 「嗯。」 『如果我不呢?』 「那我還是會跟他在一起。」 你一向很倔強 而我總是一再讓步 等我退到盡頭 才發現 我連你 也出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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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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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後來 我是這篇小說的作者,各位好。 寫到這裡,我問排長,要不要做個結束。 『還是不要好了。』 「不要結束嗎?」 『嗯,』排長下意識的摸摸左手無名指第三節,『因為,我還在等待一種可能。』 「那麼,你還會去找她嗎?」 『也許會,不過。。。。。』 「不過什麼?」 『哪天等我不再當軍人的時候,我會去找她。』 ※我可以為排長寫個美麗的結局,但是,我不想這麼做,也沒必要;我覺得,最美麗的部分,已經寫在故事裡頭,只是,很多人都不會去在意罷了! 所以,我這個代筆的,在最後,決定寫下這幾個字: 未完,待續。 九十二年一月七日星期二 於彰化 L.L. |
| 後記: 民國九十五年五月,我接到排長的喜帖,到雲林參加了他的婚宴。新娘很漂亮、很有氣質,也很傳統;我想,應該不是那位小葳了。不管怎麼說,排長找到了他的另一半,善良、嫻淑、溫柔、體貼,也算是上天對他的一點彌補吧,我是這樣想的。 故事到此,也可以做個結束了,只不過,排長的人生,還有我自己的人生, 未完,待續。 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星期六 於新竹 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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