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卻已經忘了。

大二下學期末,和室友兩人在雨中辦完了休學和離校手續,茫茫然的,回到宿舍,看到另一位室友,正好拿著休學申請書要走出去。我們三人相視而笑,這,為了做好兄弟,也犧牲的太大了。

一個星期後,三人約在台北館前路上的麥當勞,看著路過的漂亮女孩,聊著未來。那時候,誰知道未來是什麼?

終於,過完暑假,還是回到了學校,繼續著更艱苦的重修學分路程。一週本來只有兩堂的實驗課,因為重修,變成三堂、甚至四堂課。實驗課,一學分,下午兩點進實驗室,晚上九點離開是常態。

終於,過了三個月,一個人上學,一個人跑圖書館,待到圖書館關門,然後又一個人回到外面租屋的地方。一整天,對話只剩下『早』、『老闆,一籠小籠包』、『老闆,雞腿便當』、『謝謝』。

終於,還是回到吉他社,開始訂下目標,要參加民歌比賽。第一次比賽,拿到個人組第三名、團體組第二名、團體組最佳默契獎。然後在幾個月後,拿到生平第一次的個人組冠軍,最佳演奏獎。

然後,也到民歌餐廳去駐唱了。那陣子,為了練歌,期中考可以只寫名字就離開,有時候連考卷上都是自己填的詞、寫的詩。

得獎的剎那,確實很棒,不過,對我而言,還好而已;在餐廳唱歌,被聽眾鼓掌認同,很棒,有一點點感動。在樂器行教琴,讓三個輟學的高中學地,開始懂得什麼才是應該去追求的、並且終於知道自己應該要做什麼,這給我的感動,更棒。

好久,沒有這種感動和狂熱了。有多久,我沒有真心的大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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