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園區裡面經營餐廳已經快三年了,園區的人事更迭頻繁,除了老闆以外,大概只剩下不到三個人比我還「資深」了,不過,我畢竟不算他們的員工。
我們只是外包商、配合廠商。
最近來了這個新的顧問,滿嘴檳榔滿口煙,本來我也是基於尊重,儘量不去和他們起衝突;一直很低調的生存著,今天卻發生一件讓我非常不爽的事情。
園區發行餐券,一向都是由他們的管理部告知團客,請他們跟我聯繫;然後我會告訴他們細節、製作方式與使用方式。一如往常的,客人要求我們要能夠開立三聯式發票,而園區內就只有我們負責的賣點能提供。
按照過去的習慣與默契,我請客人在餐券上加註只能消費的地點。
結果一大早就被抓去管理中心,這位顧問劈頭就問,為什麼其他地點不能用?
他一問我就知道了。他利用私人關係,在園區裡開了三個賣點,所以這樣做「擋了他的財路」。
我告訴他,已經告訴客人收據、發票開立的狀況,而且是客人堅持要三聯式發票,其他的他們不收。
結果這位顧問居然說:「那客人叫你去死,你要不要去死?」
以前對的事情,換了個顧問,就變成是錯的。
合約中明明寫定了,餐廳周圍的區塊由我們負責;園方的老闆卻為了這位顧問,打聲招呼也沒有,硬生生的讓他在餐廳斜對面又開了一家賣店。
清潔還是我們要負責,樹木花草我們要灌溉、維護;桌子椅子洋傘還是我們在清理。跟他們組長反應,結果那顧問告訴那組長:
「外頭客人帶進來的垃圾,難道我們賣點也要去收?」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們已經收了兩年多「外面客人帶進來的垃圾」,他卻還是只想到自己。
秀才遇到兵,有裡說不清;偏偏又是皇帝眼前紅人,正所謂寄人籬下,只有咬牙苦笑的份。
許多事情,連員工們都看不下,有些說要幫我落人去打他,有些一直想盡辦法要劃分清楚權利義務,更有些叫我不要得罪那位「很會搞檯面下動作」的顧問。
個性使然,我只能低調、安份的做該做的事情,我始終相信,惡人自有惡人磨,多行不義必自斃。
能說出那種沒水準的話,我再去跟對方計較,那我大概也就是那種水面以下的水平。還是回家,寫寫部落格,吐吐苦水,想想怎麼賺錢又不得罪對方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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