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經常在路上,特別是人車擁擠的路段,遇到「開車逛大街」的汽車駕駛,後面塞了六、七部車,卻依舊老神在在的慢慢晃。覷個空檔鑽過去,總會習慣性的看一下駕駛座,十次有九次,手裡拿著手機忙著講電話。

當初雷厲風行的「免持聽筒」要求,如今何在?稍微到人口不是那麼稠密的地方,滿街沒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

如果今天這樣問:

「當前交通警察取締交通違規的方式,能否有效遏止交通違規?」

我想,認同的人還是會有一定的數目。但如果我換個問題:

「當前交通警察取締交通違規的方式,能否有效降低交通意外或是交通肇事?」

我相信,許多人就無法認同,甚至會投反對票。總有哪麼幾次,看到「心虛」的違規駕駛人因為突然看見警察執勤而原地大迴轉,或是直接「犁田」,往往也造成其他人的困擾。這還是其次,就一直以來所觀察到的執勤方式,我感覺到大多以「方便、好取締」為主要的訴求,而不是「最能降低意外發生、取締容易造成意外傷亡的違規行為」。

看的最多的,就是紅燈右轉、T字型路口闖紅燈、超速、酒後駕車等等。排行冠軍的,絕對是紅燈右轉,因為不易被駕駛人發現,又容易取締,取締過程也比較不會影響交通等等。

相對來說,容易產生意外的,包括邊開車邊講手機(沒有使用免持裝置)、雙黃線路段強行迴轉、蛇行、汽車駕駛強行駛入機慢車道、汽車駕駛未打方向燈直接切換跑道或直接臨時路邊停車、汽車駕駛未事先切換車道而強行跨越數個車道(比方從內側直接跨越四個車道要上交流道,或是在有安全島分隔快、慢車道的路段直接從快車道強行右轉)。甚至還有汽車、卡車駕駛,直接把喝完的玻璃罐、寶特瓶、吐完檳榔汁的杯子,從車窗隨手一拋。

坦白說,這些要取締還真的是可遇不可求,但遇到了,就非常令人生氣,卻又無可奈何。

法規是一回事,實際的執行取締又是另外一回事,總而言之,在台灣的「行」這件事情,大家都得各自保重。一方面要奉公守法,以免被警察取締,特別是一些「取締起來比較方便」的違規;另一方面,又得留意路上那些把其他人都當做NPC(Non-Player-Character,非玩家角色,亦即電腦操控的自動化角色人物)的囂張駕駛人,以保障自身行車、行路的安全。

話說回來,如果你去過大陸,可能你就不會再抱怨台灣的交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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