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以後,就很少思考類似這樣的問題,總覺得歲月在某個特定的年齡上劃上一條分隔線,劃開完全不同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大學時談「戀愛」,是跟同學們談「戀愛相關的事情」,卻不是真的有什麼「談戀愛的經驗」。事隔多年,回頭看、駐足看,結婚的、生子的、單身的,各自用一種看似自在卻彼此羨慕的狀態存在著。

以前說,戀愛中的人渴望自由,沒戀愛的人渴望愛情,就像在船上的人想往海裡跳,而海裡的人卻又拼命想要上船。

昨天跟好友聊了一會,我提到如標題這樣的差別:

我們是真的愛一個人,或者只是愛「有人陪伴」的感覺?

也許年輕時代,全身荷爾蒙所引起的化學反應讓人失去理智,無可否認的,我們確實會為對方而瘋狂。莫名其妙、不可言喻、毫無道理,愛上了,就愛了,問起愛什麼、為何而愛,只答的上:「就愛啊!」

年過三十以後,總算釐清愛別人跟愛自己之間的差異。

人畢竟還是愛自己,因為愛自己,所以有時候想要分享快樂、成功、喜悅、滿足;因為愛自己,所以有時候需要有人分擔自己的悲傷、不滿、痛苦、憤怒。

因為愛自己,所以愛,所以需要陪伴。

這時候你會發現,身邊的另一半有更多更多值得你去愛、去發掘、去享受、去接受、去感謝、去感動的事情。

外貌不再是一切,青春畢竟嬌嫩,只有真誠與互信、互諒能夠拉出一條比較長遠的路。看不透這一點的人,永遠走在愛情的鋼索上,找不到支點、難以平衡。

年過三十,無論男女,逐漸的,大家會看清楚,我們需要的是陪伴。

陪對方,也被對方伴著。

牽著手,手心相連,心也相連;用彼此共渡的危機、困難、感動、爭吵、誤會、分開、和好,揉成一條看不見的繩子,絆著彼此,叫做「牽絆」。

愛情昇華為親情、友情,熾烈轉為平淡卻淵遠流長;你會開始厭煩對方屢勸不聽的習慣,卻總是搖頭苦笑著收下對方的撒嬌耍賴;你會開始習慣對方的嘮叨和無理,在看似毫不在乎之中卻又珍藏著對方碎碎念時的表情和動作。

兩次鬧鐘間的日子反覆著,歲月在臉上走出一條又一條的細紋,哭和笑調劑著白開水般的生活,兩個人習慣著彼此的習慣,適應著對方的適應,如果沒有太多太大的衝突與障礙,就會是一輩子的陪伴。

類似的想法其實十年前就有了。這樣說來,這十年來自己也沒太多的長進,只不過,麵包與愛情的重要性提早在棒球比賽的五局下半就大幅逆轉。對比起好友的狀況,剛好是完全的對比。

很久以前就聽過所謂的人生四大樂事:

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久旱逢甘雨,他鄉遇故知。

畢竟是古時候的快樂,現在看來,有些還真的不太切合時宜,有些則是千古不移。但是這「洞房花燭夜」,現在看來可就膚淺的緊,遠不如白頭相偕,攜手共老,日子平安的過,子孫順利的長成、有所成就,或是都能夠安身立命。

願大家多去想想,你是愛著對方這個人,還是愛著對方為你做的一切?有時候,不一定需要做些什麼,光是「陪伴」,就是種獨一無二的特權。因為,對方陪著你,就不可能陪伴著別人,一個人就一輩子,肯花個幾十年陪著你,還有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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