蠟筆小新大家都知道,也都清楚,是一部惡搞小孩的卡通。
坦白說,有許多身邊的同事會禁止家裡的小孩子看這類型的卡通,事實上,我並不反對他們的看法或是作法;就我而言,或是成年人來說,卻也有許多值得我們看的地方。
昨天剛好看到一部電影版的卡通,小新和他朋友們的爸媽都被抓到一個荒島上當奴隸,小新和朋友們組成春日部探險隊要去拯救爸媽們,在路上卻為了誰要當「隊長」而吵起來。
按照成人的觀點,可能就會選擇用表決的方式,或是用抽籤的方式來決定誰當隊長。
但是小朋友的世界,哪裡知道什麼叫做表決?什麼叫做抽籤?
結果,他們每個人都當了隊長。只是名稱不同罷了,小新當了「便利商店隊長」,其他人也各自表述,頗有中國與台灣「一國兩制、各自表述」的味道。
卡通歸卡通,該有的倫理道德還是有的;小新再怎麼作怪,爸媽還是一定管到底,有沒有用另當別論;就像一群小孩子最後迷路了,每個人當初爭隊長的蠻勁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對大家的道歉和自責;有的怪罪自己指南針壞了,有的怪罪自己沒有做好沿路的記號等等。大人的世界裡,要道歉、認錯,似乎就沒這麼容易了;就像最近鬧的亂哄哄的前第一家庭,若非情勢所逼,他們會認罪嗎?
看來,我們這些做「大人」的,還是有許多事情要跟「小孩」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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