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今」的下面一個「心」,現在的心,就是「當下」心的狀態。

「思」,「田」字下一個「心」,是「心底的空間」。

「想」,「相」字下一個「心」,是「心看起來的樣子」。

用所有「心底的空間」來掛念,叫做思念;「整個心看起來」都在掛念著,叫做想念。

思念與想念,都是人類生活當中十分常見與重要的活動。

特別是針對本體以外的其他對象。

對象往往是,親人、朋友、伴侶、同學、恩人、暗戀的人。

有人說思念是一種病,好發期在青春期,生物學上叫做交配期、求偶期,民間俚俗管它叫做「發情」。

想念似乎沒那麼嚴重,但性質上還是跟思念很相近的。

思念也好,想念也好,自利的人類會因為某種體內的機制作用,而讓自己牽掛著另一個人,是很神奇的一件事情。如果不是這樣的機制,我們不會知道什麼叫做牽絆,不會想要付出,不會懂得犧牲,不可能學會什麼叫做容忍與退讓,更甚者,可能整個物種都會因此而滅絕。

不管怎麼說,有時候,這兩個「念」,不是自願的,卻又不知道從哪冒出來的,突然就來臨了。

來的突然,有時強烈似火,有時淡如清水,卻又綿長不斷,像斬不斷的煙,揮不走的氣息,看不透的濃霧,理不清的毛線團。

多愁善感已經離我很遠了,只是,儘管我已經狠狠的捨棄生命中許多的牽掛、期望、夢想、摯愛,我還是,放不下一些思念、想念、懷念、掛念。

年輕時故做的瀟灑稱為做作,現在?叫做無奈。

無奈的思念,可以稱之為一種絕望,即使窗外有光,也得自己拉上窗簾,把自己關進黑暗中,舔舐那永遠無法復原的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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